发表于 2018-11-16 13:59:27

应急办一般是做什么的?

一、应急办主要职责
(一)应急与值守,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,办理向上级报送紧急重要事项,保证市政府与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直各部门、各区联络畅通,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。
(二)办理市应急委决定的有关应急工作方面的事项;督促落实国家和省市领导对突发事件的批示、指示;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、活动和文电等工作。
(三)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政府、市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;协调、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。
(四)负责组织编制、修订《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和审核市专项应急预案;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、机制、法制建设;指导各区政府、市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、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。
(五)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;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、应急演练、应急处置、调查评估、信息发布、应急保障和区域救援等工作。
(六)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;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。
(七)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应急办主要业务
(一)涉及防汛抗旱、减灾救灾、抗震救灾,以及重大地质灾害、重大森林火灾及病虫害、重大生态灾害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业务,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业务。
(二)涉及安全生产、交通安全、环境安全、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处置和预防等业务。
(三)涉及重大突发疫情、病情处置、重大动物疫情处置,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防范等业务。
(四)涉及社会治安、反恐怖、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防范业务,涉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业务。
(五)涉及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与修订,以及各区总体应急预案、市直部门应急预案的报备等业务。
上述具体业务工作,由市政府办公厅各业务处(室)按各自职责负责办理。
(六)涉及国务院应急办、省应急办下发的文电,由各业务处(室)根据领导批示进行办理。
(七)涉及市应急管理的会务、督查等工作,由各业务处(室)根据领导批示和职责进行办理。
(八)涉及从值班系统上报省政府、国务院应急办的文件或材料,由各有关处(室)按领导批示办理完毕后送总值班室(应急管理处),由总值班室(应急管理处)负责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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